《附表国内外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对照表》
标准中规定人造板产品中的可溶性重金属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mg/m3。按照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_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规定,铅、镉、铬、汞的含量分别不得超过90 mg/kg、75 mg/kg、60 mg/kg、60 mg/kg。对比上述标准,GB 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中的要求更高,其对于造型黏土玩具的要求分别为90mg/kg、50mg/kg、25mg/kg、25mg/kg。但是这些标准的严格程度都低于GB 35601-2017。
图表编号 | XD0013750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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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刘源、夏元良、杨孝光 |
绘制单位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