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设施菜田土壤样品区域分布》
注:样本组数列表中,文献查阅中一个样本组代表单个或多个样本点,样品采集中一个样本组仅代表单个监测样点;a省份序号,分别为1山东、2河北、3甘肃、4内蒙古、5江苏、6山西、7辽宁、8云南、9黑龙江、10河南、11浙江、12陕西、13北京、14新疆、15吉林、16安徽、17天津、18福建
参照农业部制定的《全国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15—2020年)》所涉及的设施栽培区域,按照随机取样法布点并采集设施菜田土壤样本。采样时期为上茬作物收获或拉秧后(翻耕前),且避开刚施肥的土壤。在蔬菜大棚或温室内按“Z”型进行五点采样,避开设施两侧各5 m地方,采样深度为0~20 cm,得到一份2 kg左右的混合土样,共采集样品548份(表1)。黄淮海与环渤海设施蔬菜主产区,获取土壤重金属含量的样本组310组(表2)。样品采集时间在2017—2018年。
图表编号 | XD0013652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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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贾丽、乔玉辉、陈清、李花粉、邵小明、马和平 |
绘制单位 | 西藏农牧学院高原生态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生物多样性与有机农业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西藏林芝高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西藏高原森林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生物多样性与有机农业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生物多样性与有机农业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生物多样性与有机农业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西藏农牧学院高原生态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生物多样性与有机农业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西藏农牧学院高原生态研究所、西藏林芝高山森林生态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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