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2—2016年内蒙古各产业部门后向关联碳排放量》

《表5 2012—2016年内蒙古各产业部门后向关联碳排放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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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关联视角的内蒙古产业部门碳排放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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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5按照年均碳排放比例对产业部门进行降序排名。

根据表5列示的后向关联碳排放核算结果,可以明确主要应由以下产业部门承担生产碳排放责任(按年平均碳排放比例从大到小排序):25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1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12化学产品制造业、14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2煤炭采选业、30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01农林牧渔业、1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这些产业部门的合计碳排放比例超过96%,即为主要的生产碳排放责任主体。2012—2016年,除了14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碳排放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外,其他产业部门的碳排放有一定的波动,但趋势不明显、幅度不大,这说明这些产业部门结构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