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污染物指标处理效果》
注:表内数据根据检化验数据筛选平均取整。
受建设单位提供的试验水样(预处理后高浓废水)总量的限制,本项目仅进行了小试,试验规模12 L/d(9 L/d预处理后高浓废水+3 L/d低浓废水),实验周期90 d。系统运行相对稳定后,DS污泥产生量测定数据约258 kg/d(折算到实际工程规模)。各污染物指标处理效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3611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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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黄强 |
绘制单位 | 南通大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