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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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高企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对策研究——基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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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合肥、芜湖、蚌埠三市财政局、地税局。政策依据:《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地税局反映,在合芜蚌示范区内申报并享受延期纳税政策的企业转增股本基本全是为“新三板”上市扩资而准备,2016年下半年因中小高企集中申报“新三板”,政策呈现账面利好,涉税金额大幅增长。2017年前三季度,因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小企业发展速度下行,政策申报数量和涉税金额均有大幅下降,至年底中小企业申报新三板高峰时可能有一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