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0—2015年长江中游地区土地利用/覆盖变化》

《表1 2000—2015年长江中游地区土地利用/覆盖变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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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15年长江中游地区生态系统服务时空变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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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面积单位:km2。

长江中游地区生态服务价值总量主要由15种不同的土地类型提供。按照服务价值贡献量的大小可排序为:水田>有林地>旱地>疏林地>水库坑塘>灌木林>湖泊>河渠>滩地>高覆盖度草地>沼泽地>中覆盖度草地>其他林地>城镇用地>低覆盖度草地(图4)。其中水田的贡献率高达26%(4.7亿美元),有林地贡献率为24%(4.3亿美元),旱地贡献率为13%(2.4亿美元)。2000—2015年长江中游地区的水田、旱地、湖泊等对生态服务价值的贡献有明显的下降。这可能与区域的土地利用变化直接相关。如表1所示,2000—2015年水田、旱地和湖泊的面积分别减少了2.1%(2 427.7 km2)、6.2%(3 710.7 km2)和1.7%(123.1 km2)。此外2000—2015年其他林地面积增加了112%,对应着生态服务的价值贡献量不断递增。这一结果吻合生态服务与土地覆盖现状息息相关的结论[20,21]。此外,不同土地类型提供生态服务量(即土地生态服务量)存在差异。以2015年为例,各单位面积土地生态服务价值量为:沼泽地(14 607美元/hm2)>滩地(14 209美元/hm2)>水库坑塘(11 907美元/hm2)>湖泊(11 531美元/hm2)>河渠(11 336美元/hm2)>旱地(4 243美元/hm2)>水田(4111美元/hm2)>高覆盖度草地(2 520美元/hm2)>中覆盖度草地(2 503美元/hm2)>低覆盖度草地(2 418美元/hm2)>有林地(2 176美元/hm2)>灌木林(2 060美元/hm2)>其他林地(2 035美元/hm2)>疏林地(1 982美元/hm2)>城镇用地(1 355美元/hm2)。这为生态系统服务和土地覆盖/利用的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