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大掺量粉煤灰胶凝体系试验考察因素》
试验参照GB 175—2008《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砂用量为1 350 kg/m3,胶凝材料用量为450 kg/m3;考察了水胶比、纳米黏土掺量对不同掺量的粉煤灰胶凝体系的流动度、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的影响,其中,水胶比为0.4、0.45和0.5;纳米黏土掺量为胶凝材料的0.6%、0.7%、0.8%、0.9%和1.0%;粉煤灰取代水泥用量为50%、55%、60%、65%和70%。不加纳米黏土组作为空白对照组。具体考察因素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3199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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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王艳、同月苹、张少辉、敬垚、胡游 |
绘制单位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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