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管理中的几个问题探讨》
单位:万元
那么,一般纳税人企业随同硬件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时,是否需要分别核算硬件设备和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呢?如果需要分别核算,是否需要做到销售合同分别计价、销售发票分别开具、账务处理分别核算,还是只需要纳税申报分别填列?从现行规定中找不到明确的答案。
图表编号 | XD001314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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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05 |
作者 | 黄国俊 |
绘制单位 | 吉林财经大学大企业税收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