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敏感目标受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评价标准[14]》
广州市为加强建筑玻璃幕墙的管理和维护,减少光反射环境影响,于2017年5月4日修订颁布了《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16],其主要强调的是玻璃幕墙的安全和维护问题。对于光反射影响,其第六条规定了禁止在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二层以上部位及建筑物位于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外立面设置玻璃幕墙。
图表编号 | XD0013118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冯天磊、王峰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