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合作意愿的主要类型及其特征》

《表1 合作意愿的主要类型及其特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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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中地方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合作路径研究——基于H市“治水五人组”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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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双方是否选择以合作的方式去解决公共问题,首先在于双方是否具有合作意愿。合作意愿是合作行为产生的前提,它有助于降低合作过程中交易成本,减少合作障碍,提高合作治理成效。一般情况下,合作双方会因为对自主权的保护而力图避免合作。因此,合作意愿并不会自然形成,有赖于一些力量的驱动。根据驱动力量的不同,合作意愿可分为权威驱动型、激励驱动型、认同驱动型等三类(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