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商行设立时间“随机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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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与地方就业——来自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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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显著,括号内为经过城市聚类调整的稳健标准误,下同。

首先,检验城商行设立时间的“随机性”假设。城商行的设立时间具有一定集中性,1996-1998年、2006-2009年出现两次高峰,而且城商行设立并非由地方就业状况所决定,一定程度上满足外生性假设。郭峰和熊瑞祥(2017)研究表明,城市经济增长及信贷规模对城商行试点城市选择的影响并不显著,基本满足随机性假设。借鉴其做法,采用Logit模型进一步检验地方就业发展状况及金融资源配置是否直接影响到城商行的设立。由于城商行设立分期分批进行,特别是最先由大城市设立,再逐步推广到其他城市。因此,按照设立时间先后,将城商行设立分为1999年之前,2000-2005年,2006-2010年,以及2011年之后四个时间段。将第二批及以后城市作为第一批对照组,将第三批及以后城市作为第二批对照组,将第四批及以后城市作为第三批对照组,第四批城市选择始终未设立城商行的城市作为对照组,依次检验各时间段内被选做城商行试点城市的标准。由此得到表2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各时间段内在岗职工人数、私营和个体从业人数的系数均不显著,表明地方就业状况并不是影响城商行设立的主要因素,由此推断城商行设立时间基本满足DID方法要求的“随机性”假设。衡量地方信贷资源配置状况的金融相关比率、存贷款转换率和信贷规模的系数大部分同样不显著,由于第一阶段成立的城商行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其信贷资源更为丰富,从而更有可能较早设立城商行。其他控制变量方面,政府调控能力、外商直接投资及平均工资水平更高的城市更有可能设立城商行,因此在回归分析中需要控制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