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村落保护与活化效果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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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模式选择——以江西省金溪县四个传统村落为例》
从传统村落物质遗产保护与非物质遗产保护两个方面对金溪县四种多元主体模式进行差异元素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模式同时兼顾保护和活化两个方面的要求,成效优势明显。第二,开发公司主导的多元主体模式保护与活化都有值得肯定和不足之处。第三,乡贤主导的多元主体模式对传统村落的干预较小,有利于保护,但是传统村落的活化力度不够。第四,政府和开发商共同主导的多元主体模式短期内对传统村落有着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活化方面仍有不足。目前金溪县这四种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模式或多或少都有可借鉴之处。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开发公司、文化专家、乡贤和普通村民等多元保护主体的作用,才能使传统村落得到可持续性的留存与发展。本文列举了金溪县四种最主要的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模式,并未囊括所有模式类型。若要系统地分析多元主体在所有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中的参与,则需进一步的研究。
图表编号 | XD0012976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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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王炎松、王必成、刘雪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