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危重孕产妇的临床特征比较》

《表1 两组危重孕产妇的临床特征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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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例危重孕产妇抢救治疗经过的临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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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科原因组比较,*P<0.01

1.141例孕产妇一般情况:孕产妇年龄为21~38岁,平均年龄为27.97±2.94岁,孕周在20~41周,平均孕周为35.53±4.49周,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acute physiology and chronic health evaluation,A-pacheⅡ)为8~36分,平均18.92±5.06分。ICU住院时间为1~14天,平均3.54±1.92天。产科原因组有81例患者在入ICU前已行剖宫产术、引产术、清宫术、或宫外孕外科手术等终止妊娠,10例患者因疾病危重转入ICU行综合治疗,情况稍稳定后再通过上述方式终止妊娠,尚有7例患者病程中始终行保守治疗(妊娠合并心力衰竭1例,席汉综合征1例,先兆流产、胎盘低置1例,妊娠急性脂肪肝4例),维持妊娠状态。非产科原因组23例患者在入ICU前已终止妊娠,14例因疾病危重先入ICU调整后再给予终止妊娠,6例行保守治疗,维持妊娠状态(2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合并脑梗死,1例妊娠合并溶血性贫血,1例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1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1例妊娠合并肺炎、呼吸衰竭)。详见表1。两组年龄、孕周、APACHEⅡ、ICU住院日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