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三组联用抗精神病药物比较[例(%)]》
联用两种APD者A组20例(27.03%);B组11例(22.00%),其中B组仍有联用1种APD者1例(2.00%);C组10例(17.86%)。B、C组联用APD者明显减少。三组间的差异极显著(c2=37.73,P<0.05)。具体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718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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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8 |
作者 | 彭星星、黄冬兰 |
绘制单位 |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