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绿色矿山地方性法规基本情况一览表》
(3)《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实施,标志着进入多地运用地方性法规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新阶段。2016年4月28日湖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于2016年5月27日被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最早颁布实施的含有规范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据初步检索,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有9部地方性法规含有规范绿色矿山建设的内容,其中,市级地方性法规有4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有5部(具体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703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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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郭晓丽、范小强 |
绘制单位 | 河南大学经济研究所、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