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各处理形态特征分析》
由表4可知,3个生产队水稻田的沼液处理的水稻株高比对照高0.6~2 cm,基部第1、第2节间长度也均高于对照,穗下节间长度、穗长均比对照短,节间数差异不大。
图表编号 | XD0012320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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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5 |
作者 | 徐恺、李闯、吴昌兴、姜忠旭、李银银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上海农场上农种植事业部、上海市上海农场上农种植事业部、上海市上海农场上农种植事业部、上海市上海农场上农种植事业部、上海市上海农场上农种植事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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