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试验配合比及含气量》
注:粉煤灰掺量、矿渣掺量、水泥、石、砂、水单位均为kg/m3。
各因素的试验水平与实际数值之间的关系为Z1=42.806 X1+72、Z2=32.105 X2+54,Z3=0.009 X3+0.335、Z4=0.059 X4+0.4。
图表编号 | XD0012255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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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方小婉、姚汝方、于峰、俞加伟、闫宁霞 |
绘制单位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巴中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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