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欧盟REACH新法规附录XVII条目51+52限制以下增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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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RAPEX和CPSC对中国玩具通报召回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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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皮肤接触”是指每天持续接触时间超过10分钟或每天间歇接触时间超过30分钟。

2018年底,欧盟修订了REACH法规附件XVII有关四种邻苯二甲酸盐的条目,如表2所示。欧盟对邻苯二甲酸类的管控呈现加严趋势,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限值进一步降低。2018年度,欧盟召回我国儿童玩具产品555例,因化学危害被召回的有276例,其中因邻苯二甲酸类被召回的203例。2019年上半年,因邻苯二甲酸类物质超标被召回的儿童玩具产品依然占最大比重。目前,我国玩具标准GB 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对增塑剂也进行了限制,适用范围包括可触及的玩具材料和部件中塑化材料,指标为所有产品:∑(DBP+BBP+DEHP)≤0.1%;如若是可放入口中的产品:∑(DNOP+DINP+DIDP)≤0.1%。我国玩具标准只提出了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总和要求,没有对单一的邻苯二甲酸酯类提出限制。所以玩具生产制造商可能不了解欧盟市场的法规标准动态,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上述召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