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研究区农用地整治规模》

《表1 研究区农用地整治规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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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用地整治潜力及分区研究——以宁夏同心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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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度数据分级之后,在Arc GIS中将其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叠加、计算,并对其所属乡(镇)名称、地类名称以及面积进行统计完善,得到各个乡(镇)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与土地整治规划用途分类标准,结合研究区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以及参照相关研究成果[18-20],确定可进行农用地整治的地类包括耕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水库水面这6类。依据农用地整治条件,扣除坡度>25°不适合农用地整治的区域、已实施过农用地整治的区域,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与禁止建设区的农用地面积,汇总统计各个乡(镇)农用地整治规模。由表1可知,同心县农用地整治规模为52 462.05 hm2,其中田老庄乡、下马关镇、张家塬乡等乡(镇)农用地整治规模相对较大,整治规模分别为10 076.28 hm2、8 456.21 hm2和7 095.85 hm2,而整治规模最小的乡(镇)为预海镇,整治规模为302.70 hm2。由于各个乡(镇)的自然条件以及已实施农用地整治的规模不同,各个乡(镇)农用地整治规模分布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马关镇等部分乡(镇)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待整治农用地规模相对较大,相反部分乡(镇)已经实施过农用地整治项目,或地貌类型多为山区,待整治农用地规模面积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