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灯具功率与额定光通量对照表》
不同功率的灯具额定光通量参数见表1。笔者建议工程设计时的光通量可采用灯具型式试验检验报告中的“放电80 min后光通量”参数,该参数反映了灯具应急工作至接近结束时的光通量,从而使计算结果更接近实际工况下的最低照度值。当“放电80 min后光通量”与表1的额定光通量参数不一致时,可通过调整计算时的维护系数达到一致,此时该维护系数相当于考虑了电池放电时的衰减因子。
图表编号 | XD0012030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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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蔡浩 |
绘制单位 | 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