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入院前后安全风险评估量表评分比较(n=654)》

《表3 入院前后安全风险评估量表评分比较(n=654)》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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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流浪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风险评估及相关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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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入院时比较*P<0.001,与入院后第4周末比较#P<0.001

流浪精神病患者在入院前后安全风险评估量表评分比较中,患者行为异常表现方面刚入院时的得分为15.3±6.5;入院4周后的得分为6.3±4.28;入院8周后的得分为2.9±7.29。单因素方差分析表明,患者行为异常表现方面在4周末的得分显著低于刚入院时的评分;在8周末的得分显著低于入院时及4周末的评分(F=106.64;P<0.001)。患者情绪情感方面刚入院时的得分为8.9±2.95;入院4周后的得分为4.9±5.23;入院8周后的得分为1.8±3.22。单因素方差分析表明,患者情绪情感方面在4周末的得分显著低于刚入院时的评分;在8周末的得分显著低于入院时及4周末的评分(F=52.39;P<0.001)。患者幻觉和妄想表现方面刚入院时的得分为15.3±8.85;入院4周后的得分为7.35±6.36;入院8周后的得分为2.6±5.03。单因素方差分析表明,患者幻觉和妄想表现得分在4周末的得分显著低于刚入院时的评分;在8周末的得分显著低于入院时及4周末的评分(F=72.39;P<0.001)。患者安全风险评估总分刚入院时的得分为68.56±14.42;入院4周后的得分为44.29±16.39;入院8周后的得分为36.84±16.06。单因素方差分析表明,患者安全风险评估总分在4周末的得分显著低于刚入院时的评分;在8周末的得分显著低于入院时及4周末的评分(F=163.35;P<0.001)(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