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污染源强指标分级标准》
注:NA表示不可用,下同。
根据污染场地初步调查数据和国内外污染源强分析指标[11,18]的调查分析,研究选择的污染源强指标为土壤污染浓度、地下水污染浓度、堆体占地面积、堆存量和服务年限。这5项指标即为综合环境风险的二级指标,其分级赋值标准见表3。污染场地残留的重金属通常为污染物质,研究中土壤和地下水中砷的污染物浓度直接反映了污染场地特征污染物的污染水平,同时也是强烈的二次污染源。占地面积和堆存量是最直接的污染源标准指标,服务年限代表污染扩散范围,服务年限越久代表扩散范围越大,潜在的二次污染源也就越多。
图表编号 | XD0011918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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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李娇、熊燕娜、滕彦国、蒋进元、李君超、谭伟 |
绘制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