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66—1990年中国近海及邻近海域浪高6 m以上海浪次数统计》
本文的“海浪灾害”不是指浮动核电厂长期所处的海洋环境,而是指瞬时或短时间内可能对浮动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干扰或破坏的海浪。通常,波高较大的灾害性海浪都属于风浪。中国近海位于欧亚大陆,面向太平洋,受世界上最大的海洋和最大陆地的影响,冷暖空气交换活跃,具备大风浪的形成条件。中国近海灾害性海浪通常可按照产生途径分为3类:热带气旋浪(包含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台风引发的海浪)、温带气旋浪和寒潮浪。表1给出了3类风浪在中国近海及邻近海域引发的浪高在6 m以上海浪的统计数据[8],由表可知,在南海地区,6 m以上的灾害性海浪平均每年都会出现14次以上;在东海地区,6 m以上的海浪平均每年会出现15次以上。
图表编号 | XD0011788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30 |
作者 | 王照、冯丙辰 |
绘制单位 |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