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管控方式分类表:城市高度形态模型构建及管控体系研究》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针对不同的城市高度形态特征,在进行高度形态管控时所力求达到的管控效果是不同的,因此,要依据不同的城市高度形态类型选取不同的管控方式进行管控(表3)。对于单一类型的区域,应保持该区域的单一高度格局,确定该区域内城市高度的上限和下限。对于基底高度与图斑高度差距较小的类型,该区域城市高度可控制在基底高度与图斑高度之间。对于基底高度与图斑高度差距较大,且图斑高度高于基底高度的区域,应强化图斑高度高于基底高度形成的标志效应,对图斑高度建筑进行限低,对基底高度建筑进行限高。对于基底高度与图斑高度差距较大,且图斑高度低于基底高度的区域,对该区域内城市高度进行限低。对于混合类型区域则可实行自由管控。
图表编号 | XD0011573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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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6 |
作者 | 顾大治、王彬 |
绘制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