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与核设施相关的火山现象及潜在灾害的特点(来自IAEA/SSG-21(1))》
火山喷发可能会对核设施造成重大危害,各种火山灾害主要由喷发过程中的不同火山现象所引起。这些火山现象可能单独发生,也可能与其它现象同时发生。在一次火山喷发过程中,由于喷发方式的不同,可能只会产生某些特定的火山现象,有些火山现象可能在火山喷发之前或之后发生。因此,IAEA/SSG-21导则提出使用术语“火山事件”表示可能在火山喷发之前、期间或之后发生的一系列潜在的灾害现象。表1总结了火山事件可能对厂址造成潜在灾害的相关现象,IAEA/SSG-21导则明确要求在选择厂址阶段应考虑这些现象的灾害特点,从而对候选厂址进行排除,并通过采取设计和运行措施来应对这些火山现象可能带来的灾害。
图表编号 | XD00115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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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许建东、于红梅、周本刚、崔文玲、杜龙、魏费翔 |
绘制单位 | 吉林长白山火山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吉林长白山火山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深圳市应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吉林长白山火山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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