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我国风电上网电价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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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电上网电价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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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大规模发展阶段(2009-2019):从2009年之后,风电开始大规模发展。一方面源于国家对可再生资源的重视,另一方面源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在这一发展阶段中,我国风电弃风限电现象得到改善,风机制造业开始走向世界。政府为鼓励更多的风电企业,风电上网电价逐渐由特许招标电价转换成固定标杆定价。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4],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Ⅰ类资源区(内蒙古、新疆)0.51元,Ⅱ类资源区(河北、内蒙古部分地区、甘肃部分地区)0.54元,Ⅲ类资源区(吉林、甘肃、新疆部分地区)0.58元,剩余地区为Ⅳ类资源,标杆电价为0.61元。这里的标杆指的是脱硫煤电价,因此风电上网电价也就变成:风电上网标杆电价=燃煤机组上网标杆电价+补贴。这种定价方式是一种在政府定价到市场竞价之间的一种过渡价格,实质上包含一部分竞价,这里的竞价是和脱硫燃煤机组发电所构成电价竞争,而补贴部分则是政府对供电企业在高于燃煤发电成本方面所作的补贴。当然,除了价格补贴,还包括其他方面的扶持。这种价格扶持政策的优点是在一定方面上保证了风电的市场地位,促进了整个风电产业链的快速发展。缺点是这种方式限制了市场的活力,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并不高,束缚了企业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