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早产儿体格发育情况对比(±s)》
注:与对照组对比,aP<0.05
出院6个月后,观察组早产儿体重为(7.4±0.6)kg、身长为(64.1±1.6)cm、头围为(43.2±1.7)cm,均优于对照组的(6.9±0.5)kg、(62.4±2.4)cm、(41.3±1.6)cm,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453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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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孙聪、陆杰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