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3—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

《表1 2013—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分级诊疗制度下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现状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万个

现阶段,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区)、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村卫生室和门诊部(诊所),占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94%以上[2]。2013—2017年,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推进,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量持续增加,截止到2017年,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为93.30万个,为我国基层医疗服务的提升奠定了基础。但近五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0.31%和-0.64%,呈负增长趋势。而社区(站)、门诊部的数量显著增加,增长率分别为0.50%和4.10%,说明我国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取得一定的成效,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