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省级公路建设与养护中PPP模式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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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应用于省级公路建设与养护的法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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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级公路建设与养护是否为新建或已有公路为标准,可将其作如下分类,如表1所示。在我国省级公路建设与养护的PPP模式中,使用较多的是BOT模式,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下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和BTOT(建设—移交—运营—移交)两种子模式。在该种模式下,社会资本方承担着新建公路项目的建造、运营和养护,而这两种模式之间的差别仅在于运营期内社会资本方的所有权是否转移。此外,BOO模式也较常见,主要针对的是引入资金,在运营期内所有权不需要移交的新建公路项目。LOT模式适用于不需要引入资金的新建公路项目,公路建设的投资由政府承担,最终将其租赁给社会资本方并通过使用者付费获得部分公路租赁收益。目前我国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因此该种模式较少使用。而对现存公路项目使用PPP模式,其目的在于盘活公路资产、满足新的交通需求等。对不需要引入资金的现有公路项目可采用O&M模式,政府保留公路所有权,将公路运营养护职责移交给社会资本方并向其支付委托运营费。TOT模式下,政府将现有公路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移交给社会资本方,让其承担公路的运营和养护职责。对现有公路进行改扩建时,可考虑ROT和BBO模式。ROT模式下,社会资本方承担现有公路的改扩建、运营和养护等一系列职责;BBO模式下,社会资本方从政府购入现有公路并进行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