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两组患者产后2 h与产后24h出血量、止血时间、住院时间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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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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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组予以缩宫素(国药准字H12020482,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治疗,对于自然分娩患者,对其予以宫体注射20U的缩宫素;对于剖宫产患者,将20U的缩宫素与500ml的生理盐水混合,进行静滴。试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予以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国药准字H20094183,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治疗,对于剖宫产患者而言,在其宫体肌层中注射250μg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于经阴道分娩患者,在其臀部肌内深部注射250μg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并观察患者的子宫情况,若单次注射未能够获得显著效果,则可重复注射,间隔时间为15~30min,总量不超过2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