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房屋委员会的开支与收入比较 (百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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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屋政策的空间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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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自香港统计处2016年统计年刊,http://www.censtatd.gov.hk。

在香港,随着公屋建设与管理支出的逐渐增长,政府有意减轻其在公屋建设方面的责任,以保障财政收支平衡。因而,公屋的主管机构在公屋政策的推行过程中也进行了数次市场化改革。1978年,私人机构被允许参与到公屋计划之中,香港政府在公屋管理上的角色遂由最初的“主办”过渡到“主导”阶段(刘祖云、孙秀兰,2012)。在1988年后的机构市场化改革中,房委会被进一步改组为财政自负盈亏的组织,并负有偿还政府投资的责任。虽然政府承诺会免费提供土地并以优惠条件提供资金对房委会提供支持,但政府直接投入财政资金建设公屋的方式已宣告终结(吴开泽等,2013)。从改革的结果来看,香港政府在公屋管理上的负担与责任减轻了,但是这也客观上导致商业物业成为维持房委会日常成本开支的主要来源,私人资本成为左右公屋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力量。表3显示了房屋委员会近十年的开支与收入情况。总的来看,这十年中,公屋租金收入相对稳定且仅凭公屋租金是不足以应付房委会的当年开销。因此,“自置居所计划”出售公屋获得公屋发展资金与出租或经营商业用地和商业设施而获得的资金,成为房委会维持公屋项目运转的关键动力。于是,越来越多的例如北角邨、苏屋邨等位于城市中心的传统公共屋邨成为房委会的重建清拆对象,除部分土地被保留用来重建公屋社区之外,剩余土地主要是被用来规划更具有盈利价值的“居屋”与商业设施。后者无疑在客观上挤压了现有弱势家庭的居住权利,并导致这些弱势家庭的最终离开。在图4中,我们可以发现,作为城市主要中心的港岛地区,公屋数量在近几十年出现稳步下降,该地区在香港公屋居民人口总数中的占比也不断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