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0.13—2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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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燃气供气场站设置技术规定的通知》
注:1、站房、有燃气(油)等明火设备的房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2、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表示应符合表5.0.13—1的规定。
5.0.13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13—1和表5.0.13—2的规定。
图表编号 | XD0011222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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