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石油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防火间距》
单位:m
燃机电厂天然气调压站具有紧急隔断、过滤、计量、加热及调压功能。根据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3.2.3第3条规定,燃机电厂无增压装置的调压站为五级站场;第4.0.4条规定五级天然气站场与相邻厂矿企业距离为30 m;注1指出“表中数值系指石油天然气站场内甲、乙类储罐外壁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交通线等的防火间距、油气处理设备、装卸区、容器、厂房与序号1~8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该“表”指该规范中的表4.0.4,部分内容见表3)。即五级天然气站场与相邻厂矿企业距离不小于22.5 m。
图表编号 | XD0011162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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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房广善、郭剑辉 |
绘制单位 | 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