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环境与科技创新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在保证数据可获得性及连续性基础上,选取1998—2017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面板数据参与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其中,生态环境(ECO)与科技创新(STI)的综合评价值参照既有研究[9],通过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并借助熵权法赋权推算而出。经济水平(PGDP)以1998年为基期进行平减处理,产业结构(INS2)设定为“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资本存量(CAP)在单豪杰(2008)的基础上扩展至2017年,外商直接投资(FDI)采用FDI利用金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作为FDI强度;此外,本文借鉴Arellano等(1995)的研究,采用“前向均值差分法”消除个体每一期未来观测值的均值,实现了转换变量和滞后回归系数间的正交变换,确保与误差项无关;在最优滞后阶数选择方面,全流域及各分区的滞后阶数检验结果依据AIC最小准则,选定滞后1期的PVAR模型(P=1)参与分析。囿于篇幅限制,检验结果在此不再赘述。
图表编号 | XD0010976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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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5 |
作者 | 严翔、成长春 |
绘制单位 | 河海大学商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河海大学商学院、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