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深圳市某电子企业接触等级确定》
根据卫生工程防护、接触浓度与限值比值、职业病防护用品、接触时间等确定接触等级(ER),工作场所现场调查情况,该企业卫生工程防护不完备,缺少通风排毒设施;未设置应急救援设施;部分岗位,如擦拭岗位、封胶岗位均未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不完整,未编制化学中毒等专项应急预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且执行情况较差。相关职业卫生调查结果及检测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0914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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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5 |
作者 | 谌阿璟、彭巨成、田亚锋、王丽华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预防保健所职业卫生科、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预防保健所职业卫生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