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指标及说明:城市群视角下高新区发展综合评价》
2005年“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主体形态”,正式拉开国家政策层面的城市群建设。高新区从第一批批准的26家到截止2018年1月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在内的156家高新区,从数量增长迅速。国家高新区空间地理上聚集十分明显,东部沿海地区尤为密集,共67个,中部37个,西部26个,东北16个,其中东部从密集程度来看集中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而主要集中在中原郑州,湖北武汉以及“长株潭”地区,中西部区集中分布在成渝地区,而西部地区分布相对比较分散。高新区空间分布的密集程度与我国城市群相当吻合,其实这也与我国在成立高新区选址的原则密切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相较于传统产业,其对自然资源等“硬环境”的依赖较弱,而对人力资本、开发性技术条件、信息资源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等“软环境”的依赖较强[10]。我国典型城市群可以分为代表着我国城市群发展的最高水平,同时对其他城市群极具借鉴作用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以及较为完善的成渝、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城市群。
图表编号 | XD0010877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王争争 |
绘制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