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空气净化器对颗粒物累积净化量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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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渗透通风条件下室内PM_(2.5)净化过滤负荷计算相关设计参数探讨》
随着空气净化器累积运行时间的增加,因PM2.5在过滤器表面不断附着导致的净化能力衰减程度反映了净化器使用寿命。根据我国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计算方法为针对目标污染物累积净化量与净化器日均处理量之比。其中,累积净化量表示空气净化器净化能力衰减至初始值50%时,累积净化处理的目标污染物总质量。规范中,以颗粒物为目标污染物的空气净化器累积净化量分为4个等级,如表7。
图表编号 | XD0010790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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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陈紫光、陈超、曹国庆、邬艳、吴玉琴、刘子嘉、朱娟花、张铭健、李炫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绿色建筑环境与节能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生态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院、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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