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评价指标权重相关参数表》
根据梅河口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计,梅河口市耕地总面积为122 429.11 hm2,已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面积为7 836.29 hm2,可得先验概率为0.064 0,然后在Arc GIS平台上分别计算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变量出现的概率(P(B|A))、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变量未出现的概率、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变量出现的概率和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变量未出现的概率最后根据公式(4)、(5)、(6),确定各评价指标分级对应的权重以及相关参数,结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0680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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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陈麟、吴克宁、冯喆、于兵、宋恒飞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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