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流通创新发展对农村电商发展的驱动效应估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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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流通创新视角的农村电商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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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统计量在1%显著性水平显著。

采取一般研究的步骤,首先对样本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lnyt、ln Aggt、lninterett、lnyoung四个变量均存在显著的单位根,因此对其差分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已不存在单位根,因此,四个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变量,可以进行协整估计来考量流通产业创新发展因素对农村电商发展的影响效应。据此,本文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对流通创新发展各因素与农村电商发展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进行检验,得到协整检验的迹统计量和最大特征值统计量结果如表1所示。表1的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显示,流通创新发展各因素与农村电商发展之间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迹统计量在5%显著性水平显著,最大特征值统计量在1%显著性水平显著),因此,可以进一步对流通产业创新发展与农村电商发展之间存在的影响关系进行实证估计,得到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表2的估计结果显示,流通创新发展渠道因素、互联网信息发展因素和人才因素对农村电商发展的影响效应存在,且在统计上显著。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主体的流通渠道因素对农村电商发展的弹性系数为0.3106,即渠道因素每提升1个百分点,将会拉动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上升0.3106个百分点,互联网信息因素(农村互联网接入率和农村居民移动电话普及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将会拉动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上升0.1175个百分点,而人才因素(农村20-44岁年轻人占比)每提升1个百分点,同样能够促进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上升0.0726个百分点。研究结果表明,流通创新发展的物流、仓储、交通运输等流通渠道因素、互联网信息发展因素和人才资源因素对农村电商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政府部门确实需要重视并能够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去破除制约和影响农村电商发展的这些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