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浙江省2019年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

《表2 浙江省2019年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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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策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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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1)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来源于《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2)已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来源于浙江省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3)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理论潜力、实际潜力数据,根据各市调研统计汇总。

经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县(市、区)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基础上,测算出浙江省2018年至2020年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理论潜力约847.6万亩,而实际潜力约424.8万亩,小于全省尚需完成的建设任务(即435.6万亩,见表2)。比如,湖州市以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理论潜力为基础,套合各县(区)土地整治规划中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矢量数据、地质灾害区、遥感影像,把内业预判的耕地“非粮化”、政策处理难度大等范围在调查工作底图上反映出来,最后形成实地调查工作底图。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用调查工作底图进行实地踏勘,将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大的范围剔除。最终,汇总出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潜力约13.8万亩,潜力比剩余尚需完成的建设任务少了约3万亩。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潜力大于剩余建设任务的,只有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丽水市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