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浙江省2019年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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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策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资料来源:(1)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来源于《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2)已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来源于浙江省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3)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理论潜力、实际潜力数据,根据各市调研统计汇总。
经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县(市、区)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基础上,测算出浙江省2018年至2020年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理论潜力约847.6万亩,而实际潜力约424.8万亩,小于全省尚需完成的建设任务(即435.6万亩,见表2)。比如,湖州市以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理论潜力为基础,套合各县(区)土地整治规划中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矢量数据、地质灾害区、遥感影像,把内业预判的耕地“非粮化”、政策处理难度大等范围在调查工作底图上反映出来,最后形成实地调查工作底图。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用调查工作底图进行实地踏勘,将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大的范围剔除。最终,汇总出湖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潜力约13.8万亩,潜力比剩余尚需完成的建设任务少了约3万亩。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潜力大于剩余建设任务的,只有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丽水市等地。
图表编号 | XD0010541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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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30 |
作者 | 赵建强、朱秀鑫、赵哲远 |
绘制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浙江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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