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日本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历程》
这一时期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主管部门得以确立和综合法律建立得以完善的阶段,交通、市政、物流等实现地下城市运营的系统化、深度化、综合化。1984年,建立了道路地下空间活用研究会,重点开展道路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改革立法、新技术开发等研究。1995年,颁布了《临时深度地下空间调查会设置法》,设立了“临时大深度地下利用调查研究会”,并形成了大深度地下利用研讨的法制体系。2001年以后,成立国土交通省,统一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问题。2000年,颁布了《大深度地下空间公共使用特别措施法》[1],这标志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立法正式完成,也开始形成综合性的深度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格局。
图表编号 | XD0010518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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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5 |
作者 | 李涛、朱红 |
绘制单位 | 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