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重点行业VOCs排放清单(万吨,×104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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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典型城市人为源VOCs排放行业的清单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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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15年人为源VOCs排放量约为15.9808×104 t/a,污染源的排放量及其所占比例如表2所示。其中,炼油石化行业与移动源行业排放的VOCs含量最高,分别为4.3432×104 t/a和4.2290×104 t/a,分别占总VOCs排放量的27.2%和26.5%,是武汉市VOCs排放的最主要来源。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年排放VOCs的含量为2.58×104 t/a,占比例为16.2%。工业过程源中,钢铁行业、表面涂装行业、船舶制造、油品储运、电子元件以及其他行业的排放量也相对较大,均超过0.2×104 t/a。溶剂使用源中、汽车维修、表面涂装为重点行业,排放量超过0.2×104 t/a。其中,石化化工、医药等VOCs生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环节多,污染防治水平比较落后,在有机物料贮存、装卸、转运、反应等每个操作单元都存在有机废气挥发逸散的情况;装备制造、交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电子产品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的环保型涂料、油墨使用率低,并且喷涂、印刷过程中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率低,此外部分企业工艺设备落后、清洁生产技术水平低,企业末端治理效果差,表现为末端治理技术路线存在缺陷,治理设施日常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