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丹麦低能耗建筑和被动房能耗限值》
丹麦于1961年制定了第一部建筑条例(BR),随后每版建筑条例不断提高对建筑节能的要求,尤其是BR08和BR10版。丹麦的2008年的建筑条例(BR08)第7.2.4章首次对低能耗建筑有明确的规定。2006年丹麦为推动欧盟能效指令(EPBD2002/91/EC)在丹麦的实施,引入的低能耗建筑分级系统,将低能耗建筑分为两级,低能耗建筑1级和低能耗建筑2级。低能耗建筑2级是低于2006年标准建筑能耗要求的25%,目前已成为现行的丹麦2010版建筑条例的最低要求。低能耗建筑1级是低于2006年标准建筑能耗要求的50%,预计成为丹麦2015版建筑条例的最低要求。丹麦2020年的建筑条例将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预计将建筑能耗降低到2006年水平的7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0365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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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孙鹏程、吴景山、葛璇、王野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北京建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