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慈善项目的项目制会计处理模式》
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高校基金会首先要将慈善项目收入进行项目管理,同时将慈善项目收入分为限定性慈善收入和非限定性慈善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其次,高校基金会要按规定分类核算各类慈善项目的慈善支出。根据《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中,慈善支出具体内容包括“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因此根据上述慈善支出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高校基金会应将慈善支出可分为办公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设备经费支出和差旅经费支出等支出。最后高校基金会在年底终了的时候要将各类慈善项目的慈善收入和慈善支出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年终结转。慈善收入结转是指将非限定性慈善项目的慈善收入年度发生额结转至非限定性净资产、将限定性慈善项目的慈善收入年度发生额结转至限定性净资产;慈善支出结转是指将慈善项目的慈善支出年度发生额结转至非限定性净资产,同时将已发生的慈善项目的慈善支出年度发生额由限定性净资产重分类至非限定性净资产。具体的处理模式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0204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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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0 |
作者 | 罗伟峰 |
绘制单位 |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