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计量特性技术指标:比色法氨氮测定仪的校准》
注:1)为最大允许误差。
对于以上两类仪器,设置了重复性这一共同指标,要求Ⅰ型不大于5%,Ⅱ型不大于3%[8–9]。仪器的主要计量特性(技术指标不作为合格性判断依据,仅供参考。)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203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李博、刘斌杰、袁晶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1)为最大允许误差。
对于以上两类仪器,设置了重复性这一共同指标,要求Ⅰ型不大于5%,Ⅱ型不大于3%[8–9]。仪器的主要计量特性(技术指标不作为合格性判断依据,仅供参考。)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203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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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李博、刘斌杰、袁晶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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