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患者日常生活能力总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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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表3。两组患者在出院时和出院后4周、出院后12周日常生活能力总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后24周,干预组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总分高于对照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图表编号 | XD0010113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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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吴卓红、许世美、陈美英、梁永洪、林新宇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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