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 1 家大型煤炭上市企业资源税税负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根据各上市公司年报整理。
首先,从37家煤炭上市企业中选取21家全部以煤炭开采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作为样本企业。这21家企业分布在我国15个省市,其中包括煤炭重点省市,并且这些企业的煤炭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50%,有较强的代表性。煤炭资源税改革除了计征方式的改变,还取消了一些与煤炭资源相关的费用,如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所以,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整理出表3。为了使结果更加准确,在改革前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资源税费中与改革后的资源税负进行比较,由于一些企业除了煤炭资源还有其他资源,所以计算出来的每吨煤税负可能会低于其所在省市的理论税负。从表3可知,2015~2017年企业资源税税负较前些年明显增加,分摊到每吨煤的资源税费也有较大的增长,这说明资源税改革使煤炭企业的资源税税费大幅增加,增加了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
图表编号 | XD001008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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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08 |
作者 | 韩丽萍、张勃阳、长青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