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开采权类自然资源负债价值量的核算》
与经营权类自然资源不同的是,开采权类自然资源一般是一些重复利用率较低、通过开采、挖掘等手段能够直接产生经济利益的自然资源。这一类自然资源大多数储量较为丰富,由于其重复利用率很低,并且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其消耗量也较大,因此很多获得开采权的个人或是企业为了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无节制地开采这类自然资源,很容易导致开采权类自然资源的枯竭,影响未来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必然会对开采权类自然资源的开采限额制定明确的规定。因而开采权类自然资源负债的核算应以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开采限额为标准,结合自然资源负债的定义,对超过开采限额的开采量进行核算。由于开采权类自然资源大多具有稳定的市场价值,应将市场价值法引入开采权类自然资源负债的核算中去。将市场价值法引入开采权类自然资源负债核算中能够更好、全面、动态地“反映开采权类自然资源的负债情况”[8]。开采权类自然资源负债的核算应当进行实物量的核算和价值量的核算。开采权类自然资源负债实物量的核算如表6,开采权类自然资源负债价值量的核算如表7。
图表编号 | XD0010009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刘利 |
绘制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