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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3

总 类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3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6

(一九八○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1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民 政一基层政权建设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47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49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民政部关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的通知5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53

(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九日)53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二日)57

二行政区划57

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57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61

国务院关于发布《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的通知61

(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日)64

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办法64

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64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67

附: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67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67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五日发布)69

三婚姻登记69

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69

(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73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73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日)77

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民政部关于颁布《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77

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民政部关于发布施行《婚姻登记办法》的通知80

(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六日)80

(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85

附:婚姻登记办法85

四殡葬管理85

民政部关于颁布试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85

法》的通知85

(一九八三年六月四日)89

附: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89

民政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华侨去世后回国安葬问题的通知89

民政部关于颁发《殡葬职工守则》的通知91

(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八日)91

附:殡葬职工守则93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民政部关于华侨修复祖墓问题的通知93

(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一日)93

(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三日)94

民政部发布试行《关于签订殡仪专用汽车和火化炉购销合同的几项规定》的通知94

的几项规定99

优待抚恤99

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99

附:关于签订殡仪专用汽车和火化炉购销合同99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八日)99

(政务院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批准内务部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布)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102

(政务院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批准内务部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布)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105

(政务院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批准内务部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布)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108

(政务院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批准内务部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布)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110

(政务院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批准内务部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布)铁道部关于重新规定残废军人乘车优待暂行办法令118

(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20

附:残废军人乘车优待暂行办法120

民政部关于城市烈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定量补助问题的通知120

国务院关于发布《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通知122

(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八日)122

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124

(一九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常委会议通过)民政部、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荣复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医疗业务工作指导的通知124

(一九八○年六月四日)124

(一九八一年九月七日)126

民政部关于批发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等四项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草案)的通知126

办法(草案)134

民政部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抚恤问题的通知134

行办法(草案)134

3.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管理工作暂134

2.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管理工作暂行134

法(草案)134

附:1.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管理工作暂行办134

(一九八二年二月一日)134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六日)135

民政部关于革命残废军人伤口复发死亡抚恤办法的通知135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五日)137

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因公牺牲的公安干警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条件应统一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办理的通知137

废军人伤口复发治疗期间的有关待遇及对离休、退休的特、一等残废军人发给护理费问题的通知138

民政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职的革命残138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一日)138

(一九八四年五月十八日)140

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修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评残审批权限的通知140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五日)141

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安置特等、一等革命残废军人有关问题的通知141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143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发给定期抚恤金的通知143

民政部关于人民群众因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而致伤亡的抚恤问题的通知145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日)145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八日)146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146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九日)148

民政部关于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病故后可否立即停止抚恤以及如何发给丧葬补助费问题的批复148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九日)151

安 置151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51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155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55

(一九八○年十月七日)155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158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158

(一九八三年二月三日)162

附: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162

行办法162

民政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几个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162

城市福利167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单位交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67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日)167

(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八日)169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假肢工厂经济管理的试行规定》的通知169

(一九八○年三月二十日)177

附:关于加强假肢工厂经济管理的试行规定177

民政部印发《关于签订和执行假肢标准件订货合同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77

(一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181

附:关于签订和执行假肢标准件订货合同的几项规定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的试行办法181

(一九八○年十月六日)183

安置农场管理试行办法183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192

(一九八○年十月十六日)192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四日)197

附:城市社会福和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通知197

(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二日)199

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199

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99

细则(试行)205

民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05

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施205

(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五日)205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208

附:财政部关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征免税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四年十月十日)教育部、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和毕业分配工作的通知》208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五日)209

民政部关于颁发收容遣送工作证和收容遣送证章的通知209

(一九八五年七月十六日)211

民政部关于加强福利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211

(一九八五年九月三日)213

国务院对《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的批复213

一九八五年优质产品评选结果的通知218

关于印发《民政部优质产品评比暂行办法》和218

附: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218

(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218

(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日)227

附:民政部优质产品评比暂行办法227

残疾人事业227

中国伤残人体育协会章程227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230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230

(一九八四年三月十日理事会议通过)233

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章程233

(中国盲人聋哑人第四届全国代表会议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二日通过)计划财务扶恤、救济事业费管理使用办法241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日)247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47

(一九八四年七月六日)258

附: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258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扶恤和救济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58

(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260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由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供养的优扶、救济对象给予生活补贴的通知260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262

民政部转发《关于提高优抚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通知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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