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文教行政财务制度选编 1 上》求取 ⇩

一、综合性财务、标准制度1

重要文件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1

省委、省革委会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通知11

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约公用经费等三个规定的通知15

关于认真做好小汽车清理整顿和定编工作的通知28

颁发《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35

国务院关于颁发《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通知40

关于颁发《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单位、行政机关“预算包干”试行办法》的通知47

关于试行预算包干单位从年度增收节支结余中提取奖励金和集体福利的暂行规定50

关于行政事业经费节约奖的通知52

关于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粤府〔1981〕211号文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54

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包干结余”会计帐务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56

关于地方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国库券”的会计帐务处理方法的通知60

关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各项费用划分的规定(摘录)61

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建立岗位津贴后不应再继续享受保健食品待遇问题的复函》63

关于取消国内单位通过私人购物进口在国内折付人民币的通知65

人员经费67

1、工资67

调整工资区类别67

关于调整深圳、珠海两市工资区类的通知67

关于改变黄埔区深井大队工资区类别的复函70

关于改按第七类工资区执行的复函70

毕业生待遇71

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问题的请示报告71

转发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77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几个问题的答复82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派遣出国学习的留学生工资待遇问题84

关于出国留学生回国以后的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85

转发教育部《关于“社来社去”毕业生工资待遇的复函》的通知87

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分配的研究生和曾被错划为右派及反动学生的研究生的学籍处理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88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关于提高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级工资水平的请示》的通知89

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若干问题的答复92

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制不满两年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工资定级问题的复函》的通知93

关于择优录用部份一九七八年高等学校“社来社去”毕业生办法的通知95

关于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问题的复函97

转业干部工资待遇98

关于军队第三批转业干部由军队负责调级后地方单位按什么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通知98

关于批转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99

关于执行国发〔1979〕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104

关于复员干部改办转业工作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105

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0〕3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07

关于如何处理改办转业的军队复员干部的升级问题的通知109

其他人员工资待遇111

关于机要人员工资待遇的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111

同意我省测绘野外队改按固定基地工资区类别支付工资的复函112

关于地质部门的职工调到其他部门工作时工资问题的复函113

关于职工从高工资区抽调到低工资区工作后工资问题的复函114

关于纠正一些单位对升级的技术人员不按现行工资标准级差增加工资问题的通知114

节日加班工资115

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工资问题的复函115

关于国家机关中炊事人员、汽车司机、技术工人、电话员工等人员节、假日工资问题给辽宁省人事局的复函116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炊事人员在节日工作的工资待遇问题116

关于深圳、拱北、广州口岸联检单位节日加班工资的复函117

2、补助工资119

附加工资119

关于职工升级的几项具体规定(摘录有关附加工资问题部份)119

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冻结职工附加工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20

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调到国家机关的职工附加工资问题的复函121

粮差补贴和物价补贴122

关于改革职工粮差补贴办法的通知122

关于职工粮食差价补贴问题的解答123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发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几项具体规定》的通知125

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发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几项具体规定127

关于实行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29

关于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问题解答131

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主要副食品提高销价后相应给予保健食品补贴的通知132

补贴的通知134

少数民族地区生活补助费关于重新建立和执行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生活补贴费规定的通知134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企业职工可参照执行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生活补贴费规定的通知135

转发关于妥善解决回族等职工的伙食问题的通知136

关于中央驻外地单位回族等职工伙食补助费应执行地方标准的函138

转发财政部关于回族等职工伙食补助问题的复函139

关于提高回族等职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40

地区津贴141

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建立地区性津贴(补贴)制度要事先报批的通知》141

转发财政部关于请不要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干部生活补贴费的复函143

关于宝安、珠海县恢复生活津贴的通知144

关于深圳、珠海市实行生活津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144

关于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局边境津贴问题的复函146

同意西沙船员享受西沙工作人员补助的复函146

关于西沙群岛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问题的复函147

关于驻中、西、南沙群岛职工生活补贴的通知147

夜餐费及上下班交通补贴148

关于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夜餐费标准的通知148

同意广东省各省辖市继续实行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的复函149

关于建立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的通知150

关于省级单位家在广州郊区、邻县的职工假日回家交通费补贴的通知151

3、职工福利153

老红军、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153

转发《关于解决部份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153

关于解决老红军、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155

关于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157

参加过省港大罢工、广州起义的老同志生活待遇158

印发《关于参加过省港大罢工、广州起义的老同志的待遇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158

病假期间生活待遇16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161

关于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是否减发工资问题的复函163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住疗养院期间伙食补助问题的通知163

关于职工患血吸虫病待遇问题的意见164

转发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报销三分之二的通知》的通知165

清凉饮料166

关于调整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166

关于流花口岸工作人员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用开支标准问题的复函168

遗属补助169

关于贯彻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169

关于爱国人士去世后对遗属补助问题的函174

其他福利175

关于向有关单位增收保育费的通知175

关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配眼镜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176

工会经费177

转发《关于恢复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的联合通知》的通知177

关于恢复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的补充通知181

转发《关于企业、事业、机关拨交工会经费帐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83

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备问题的通知185

关于县以上工会房屋修缮费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的通知186

4、离休、退休、退职187

离休187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87

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0

关于解决省直单位离休老红军、老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和用车、住房问题的通知194

关于离休干部供给关系移交问题的通知195

退休、退职196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6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207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待遇问题的复函209

关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退休后可否招收其一名子女参加工作的复函209

关于补发已改正错划右派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差额问题的通知210

关于对退休费较低的工人予以适当照顾的通知211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较低的干部职工可按粤劳薪(1982)123号、粤财企〔1982〕34号联合通知规定执行的通知212

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213

关于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精简人员救济费可随工资区类别的调整而变动的通知219

关于将附加工资计算为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基数的通知220

关于同意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工人退休提高退休费标准的复函221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经费开支的几个问题的通知222

关于退休人员经费处理问题的通知223

关于民政部门管理的易地安置和退回原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等转移办法的通知224

印发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转发上海市劳动局、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宗教团体、教堂寺庙职工和宗教职业者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的函》的通知225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28

5、职工探亲待遇235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235

印发《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237

关于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243

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246

关于颁发《广东省职工探亲路费实施办法》的通知247

印发《财政部负责人就职工探亲规定答问》的函249

印发《职工探亲路费问题解答》的函251

6、归侨侨眷、职工退休、退职探亲待遇257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退休、退职费发放问题的解答意见257

有关贯彻(78)侨内字第512号文件所遇问题的复函258

有关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领取退休、退职费问题的复函259

关于退休归侨.侨眷出境探亲的退休金的发放问题260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退职、退休获准出境定居时是否发给副食品价格补贴问题的意见261

复关于获准出境的归侨等职工退休费发放等几个问题262

有关我办(80)侨政字第004号文的补正264

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265

复关于干部、工人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及工资问题267

复有关归侨、侨眷获准出境的一些具体问题268

关于批准出境职工的直系亲属出境旅费如何掌握报销问题的复函270

关于转发国务院侨办、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71

公用经费275

办公费275

关于公费订报和废纸回收奖励范围问题的解答275

关于出版社、杂志社要自负盈亏和不准用公款给个人订购书刊报纸的通知277

关于增收电话装机费列支问题的通知278

差旅费279

颁发《广东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79

发送《关于差旅费开支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解答》288

关于差旅费开支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解答289

关于提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会议补助标准的通知292

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差旅费两项规定的通知》的函293

转发财政部《有关差旅费新规定答问》的函295

请转发十一月九日《财贸战线》报上对我部(79)财事字300号通知中有关问题解答的函298

转发财政部关于火车因使用空调设备而提高的票价不计入票价内计发不坐卧铺补助的通知298

关于摘发军队转业干部路费开支有关规定的通知300

关于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私事绕道的车船费报销问题的函302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负伤转往外地治疗报销旅馆费问题的通知302

关于国家职工因公出差符合乘坐火车软席的人员,可购飞机一等客票的通知303

关于调整机要交通业务员押运途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问题的复函304

转发财政部《关于纠正自行改变市内出差补助费发放办法的通知》的函304

转发财政部《关于乘坐空调软座可趟式客车票价和夜间乘车补助问题的通知》的函305

关于修改出差到深圳、珠海市住勤补助费标准的通知307

会议费307

颁发《广东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的暂行规定》的通知307

重申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规定的通知312

检发财政部《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规定的通知》的函313

关于各县市召开党代会、人代会经费开支的通知315

关于参加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人员的伙食补助费问题的通知317

关于调整参加广交会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的批复318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查财产工作的通知319

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产处理问题的通知323

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试行部份有偿调拨的通知330

关于购买私人从港澳进口的自用物品如何报销问题的函332

房租、水电收费333

转发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重申制止降低公有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333

关于省直机关房租收费统一标准的通知335

驻广州市省、市行政机关使用公房宿舍收租暂行方案336

关于住公家宿舍的干部、职工使用电风扇、电视机、收音机收费标准的通知339

干部训练费341

关于在职干部、职工调训学员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的通知341

关于省级各主管部门举办干部培训班经费开支的暂行规定342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余学习的学费能否报销问题的函复344

关于干部培训经费问题的通知345

职工教育345

转发财政部《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345

关于工会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由工会掌握使用的通知350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财务列支问题的通知351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352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355

关于转发五部委修订《社会集团购买专项控制商品规定》的通知355

关于社会集团购买力几个问题的解答361

关于转发全国控办《改进限额控制方法,进一步管好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的通知363

关于下达一九八一年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373

关于转发全国控购领导小组《关于一九八二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安排的几点意见》的通知374

关于测绘部门在市场上购买物品,如何计算购买力问题的通知379

关于一九七八年专业体育队所需专用体育器材和服装、胶鞋购买手续的函380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等单位《关于自然科学研究单位购买科研用品不作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的通知》的的通知382

关于社会集团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实行统一扣减购买力指标及有关规定的联合通知384

关于出省采购商品的手续问题的通知385

关于社会集团购买力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实行统扣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387

转发五部委控办关于严格禁止所有单位向华侨购买进口物资的紧急通知388

转发福建省控办关于严格禁止所有单位向华侨购买进口物资的紧急通知389

关于接待外商所需家具用品购置的函392

关于转发环境污染监测专用汽车问题的复函的通知392

关于转发兽医防疫车和液氮运输车问题的复函的通知394

印发关于控制汽车生产、进口和改进分配办法的暂行规定395

关于双排座一吨以下“小货车”应列入控制购买范围的通知403

转发“关于发放小汽车、大轿车牌照有关问题的通知”404

转发《关于严格控制小汽车、大轿车的分配和购买的规定》的通知407

申请购买小汽车、大轿车要填制申请附表的通知411

关于停止进口摩托车的通知41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口小汽车的处理和作价问题的报告的通知413

关于小汽车必须按规定严格控制的通知416

关于社会集团购买力包括范围的规定417

对外活动和经费管理423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宾来访的通知423

关于受理华侨、外籍人、港澳同胞捐赠工作收取工本费的通知424

关于停止接受捐赠小轿车的通知425

关于在对外活动中不赠礼、不受礼的决定426

关于对外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品等问题的通知427

转发国务院办公室关于禁止“走洋后门”问题的通知429

印发《关于招待外宾费用中央与地方划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431

外事费用标准433

关于印发修订三项外事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433

关于三项外事费开支标准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447

关于执行出国人员服装补助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450

关于临时出国人员服装补助费等问题的补充说明452

关于短期内多次出差港澳人员的零用费用应如何计发问题的复函453

关于修订《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国外伙食、住宿、公杂费预算标准》的通知454

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因公临时赴香港人员的食、宿、公杂费预算标准的规定》458

转发省外事办关于今后外事接待中不备烟的通知459

关于赴日研修人员费用开支的通知460

关于中日间一般代表团互访不搞答谢宴会的通知461

关于外宾在公社、工厂参观用餐标准的通知462

关于我与美、法、英、德(西德)间互访不搞答谢宴会的通知463

转发财政部《关于出国实习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463

外国专家费用开支466

检发国务院外国专家局、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对来华短期工作的外国专家生活接待和礼遇的几项暂行规定》的函466

关于国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的暂行规定472

转发国务院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对外国经济专家接待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478

关于接待外国文教专家费用开支标准的试行规定484

关于外国文教专家经费支出预算标准及掌管办法的暂行规定487

批转外专局、财政部、商业部关于对在华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给予优惠照顾的请示报告493

关于执行修订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合同格式》和《外国文教专家生活待遇规定》的通知496

关于对外国文教专家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499

关于外国文教专家亲属来华探亲的规定501

关于对在七个省区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发给地区津贴的通知503

关于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申请使用外汇的审批办法504

援外活动经费506

关于援外人员的附加工资和奖金问题的补充通知506

转发国务院批转外经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给予援外出国人员派出单位补贴的请示报告的通知507

接待港澳学者、专家经费511

关于转发外事办公室《关于对港澳学者、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接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511

关于港穗代表团互访费用问题的通知513

招待所财务管理515

关于整顿行政和企业事业部门招待所的通知515

关于对宾馆、招待所征税问题的通知518

关于宾馆、招待所征收工商税问题的解释的通知520

关于机关、团体等单位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征收工商税的通知521

关于修订各级机关招待所收费标准的通知522

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待所财务管理体制和劳保福利问题的几项试行规定524

二、行政管理费527

关于加强行政财务管理的意见527

国务院关于重新核定省、市、自治区行政编制总额的通知530

关于统战业务费问题的通知531

关于各级妇联经费开支范围问题的联合通知532

关于印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联合通知》的通知534

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的通知》537

关于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的复函540

转发关于法律顾问处和律师协会编制及经费问题的通知540

转发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兼职律师酬金问题的联合通知》543

转发公安部《关于恢复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544

关于毕业生研究生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问题的答复545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546

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相应提高公安、检察、法院部门法医、毒物化验人员的保健津贴的通知550

三、民兵事业费及人民防空经费551

民兵事业费551

关于不脱产民兵干部和民兵集训期间不应发误工补贴的函551

转发《关于脱产执勤民兵副食品价格补贴问题的通知》552

关于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经费开支的通知554

人民防空经费554

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人防经费开支范围的通知554

关于人防经费开支的补充规定556

关于参加人防战备施工人员防护用品和奖励的规定559

关于参加人民防空战备施工人员粮食补助、生活补助的通知560

复关于处理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伤亡事故的抚恤问题562

关于街道居民、公社社员学生等人员参加人防工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抚恤经费开支问题的批复563

关于不在人防经费列支的有关规定(摘要)563

转发财政部和全国人防办《关于人防业务费开支规定》的通知565

分配一九七九年人防业务费及有关开支范围的通知(摘要)567

四、其他事业费、其他支出569

税务事业费569

关于修订印发“税务费”开支范围与标准”的通知569

关于恢复税务人员奖金的通知571

关于财政局实行奖励制度的复函572

关于从事涉外税收工作人员制装问题的通知573

关于基层税务所的人员经费统由税务事业费列支的通知574

工商管理事业费575

检发《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几项财务收支管理的规定》的联合通知575

国务院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580

关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改列事业编制的通知582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增加编制其经费不应在罚没收入中开支的复函583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训练费列支的通知584

关于商标注册费使用问题的通知585

统计业务费586

关于各级统计部门所需业务经费问题的通知586

转发关于各级统计部门所需业务经费问题的通知的函587

劳教、看守所经费印发《广东省劳动教养场所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588

国务院关于将劳动教养场所列为特殊事业单位的通知595

关于看守所雇用炊事员问题的通知(摘录)595

关于印发公安部《关于错捕、错拘人员在押期间是否收伙食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596

支援老区发展资金及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597

关于印发“关于管好用好支援老区发展生产资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597

发《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管理规定》的通知603

关于增加一九七七年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及有关使用范围的规定的函605

军用站经费606

关于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经费开支划分的通知606

抗震加固经费607

印发《关于加强抗震加固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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